“跳步”是俗称,不是规则条文中单独列出的动作。一般指队员在结束运球或接球后,用一次跳跃完成停步:双脚离地、随后同时落地。它是否违例,不取决于名字叫“跳步”,而取决于获得控制球的时机、落地顺序,以及落地后球和脚的先后关系。本文以国际篮联成人五人制《篮球规则》中“带球走”和中枢脚规定为基础。

先看跳停是否合法

在FIBA规则中,队员在移动中获得控制球或结束运球后,通常可以迈两步完成停球、传球或投篮,跳步常与这两步计数和中枢脚判定连在一起。若队员接球或结束运球时已经离地,随后双脚同时落地,通常形成一次合法的跳停。此时没有额外迈步,比赛可以继续;若空中又出现明显的垫步、换脚,或落地后支撑脚拖动、移动,就可能构成走步。

落地顺序决定中枢脚

跳停之后最关键的是中枢脚。若是收球时双脚离地,并且直接双脚同时落地,队员可以选择任意一只脚作为中枢脚;只要这只脚不非法移动,另一只脚可以向不同方向踏出做转身或假动作。

但若收球时已有一只脚接触地面,那只脚通常已经成为中枢脚。若是先落一只脚、再起跳落成双脚同时落地,通常属于连续移动中的第二步,此时两脚都不能再作为中枢脚;任何重新起跳落回前都应让球离手。

三个高频判断点

  • 球必须在重新落地前离手。持球队员双脚离地后,如果要投篮或传球,球必须在任一脚再次触地前离开手;抱着球跳起又落回,是典型走步。
  • 开始运球有前提。只有在尚未结束运球时才能开始运球;接球后确立中枢脚再运球,球必须先离手,中枢脚才能抬起。若已经结束运球,就不能再次运球,否则是二次运球。
  • “双脚同时落地”不等于还能再跳一步。跳停完成后,如果双脚再次同时起跳并持球落回,通常已经违例;除非球在空中已经离手。

和上篮、转身动作的区别

上篮中的“跳步”常是连续移动的一部分:队员在允许的步骤内起跳,球必须在脚落回前出手,因此看起来像“多跳一步”,但关键是出手时机。原地的跳停转身则更像停球后的技术动作,重点在于中枢脚是否保持不动、球是否及时离手。

因此,观众判断时不必被动作速度迷惑,可以按三步看:第一,收球时哪只脚在地面;第二,落地是同时还是有先后;第三,之后起跳、运球或出手时,球和脚谁先谁后。这样基本能理解裁判为何吹或不吹。

依据:国际篮联现行成人五人制《篮球规则》第25条“带球走”及官方解释。